孫漢生否認了職務侵占這個罪名,表示正常做生意錢有時候不一定走的全是對公賬戶,同時也認為自己為公司創(chuàng)造了不可估量的收益。
經(jīng)歷過許心雯的案子后,姜尋已經(jīng)長記性了。
她發(fā)現(xiàn)當事人一開始是不會把什么都告訴律師的,總是有所隱瞞,那部分重要信息非要對方律師揪到了,或者到了沒法掩飾的地步才會說出來。
為了提升效率,姜尋最后跟孫漢生求證:孫先生,我現(xiàn)在是你的律師,和你是站在同一邊的,你確定管理好味記期間,從未把公司的收入當作私用嗎
孫漢生毫不猶豫地答:我確定。
……
姜尋離開拘留所后重新看了一遍孫漢生的銀行流水,流水看起來很完美,將近半年都沒有任何一筆值得懷疑。
但有時候太完美,才是最大的問題。
她正在想下一步應該怎么做,手機響了起來。
來電顯示盛司越。
姜尋不怎么想搭理,可手機暗下去又亮起。
她還是接了,嗓音有些不耐煩:你有事嗎
盛太太這是什么語氣,沒事不能找你還是說,你喜歡給我處理情人那種事
沒事掛了。
盛司越這才正經(jīng)了些:我在你們律所,秦明禮說你出去了。
你去律所干什么
想聘請姜小姐作為我的代理律師,不行么
她無語極了:盛司越,生活中你對我不滿冷嘲熱諷我不想多說什么,但別當攪屎棍來影響我的工作,否則,別怪我去找爺爺告狀。
男人輕笑出聲:你是小學生嗎還告狀
我沒跟你開玩笑。
早上公司臨時有點事要處理,所以沒陪你一起吃飯。
姜尋擰眉。
她什么時候說過需要他陪她吃飯了
中午我們一起吃個飯,只要盛太太賞臉,我保證一年內(nèi)不打擾你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