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自己辦公室,賀時年接到了趙君姚的電話。
程勇被雙規(guī)后,趙君姚暫時被借調(diào)到州紀委工作組參與程勇的案子。
程勇和薛金白都已經(jīng)前后審判了。
薛金白犯縱火罪、盜竊罪、毀壞公共設(shè)施設(shè)備罪、賣淫罪等數(shù)罪并罰,判處有期徒刑27年零6個月,按照刑法第69條,最終按照20年刑期執(zhí)行。
程勇犯殺人罪,貪污受賄罪,徇私枉法罪,濫用職權(quán)罪等數(shù)罪并罰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,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(zhí)行,兩年期滿后,依法改為無期徒刑。
聽到這個判罰賀時年稍稍不解,問道:“不應(yīng)該是死刑嗎?怎么是死緩?”
趙君姚道:“雖然張清茂死于程勇之手,但程勇并不是故意殺人,而是失手殺人,因此沒能判死刑?!?
賀時年知道,事情肯定不像趙君姚說的那么簡單,一定有人在背后運作打點過了。
“那馮志寬呢?什么時候可以判決?”
趙君姚道:“具體不知道,不過應(yīng)該快了······不過我聽說,一直有人從中周旋,馮志寬極有可能從無期改為有期,也有可能取保候?qū)彛M饩歪t(yī)。”
聞,賀時年就明白了有人在這個案子中操作,眉頭一皺:馮志寬也就一個副處級的副縣長,是什么人要保他?冒著被別人戳脊梁骨的風(fēng)險保他,目的和意義何在?
“好,我明白了趙書記,我會向吳書記匯報,有什么情況隨時告知你?!?
放下電話后,賀時年再次想到了那個給自己程勇違法犯罪舉報材料的神秘人。
此人到底是誰?
就在這時,李捷的電話打了過來,將賀時年的思緒強行拉回。
松了一口氣,接通電話。
“李局,有什么事嗎?”
“賀主任,有件事向你匯報?!?
“李局不要客氣,有什么你直說?!?
“這件事和歐主任有關(guān)······他小舅子打了人,我們中午將他抓了,今晚歐主任找人來我辦公室,讓我放人,你說我該不該放呀?!?
賀時年笑道:“你是公安局局長,該不該放人,還用問我嗎?”
李捷道:“如果是尋常的打人案子,我礙于歐華盛的能量,罰點錢,雙方協(xié)商,說放就放了,可這次不一樣,他小舅子將人打進了icu,傷得不輕?!?
聞,賀時年眉色一緊。
這已經(jīng)構(gòu)成了犯罪,歐華盛不會不知道。
中午才抓了人,晚上就讓公安局放人,是不是太急切了一點?
再者,這明顯是利用手中的權(quán)力偏袒護短,干預(yù)司法公正嘛。
“案件查清楚了嗎?因為什么打架?”
接下來,李捷開始講述事情的經(jīng)過。
事情是這樣的,歐華盛的小舅子,也就是他妻子的弟弟武門慶開了一家渣土運輸公司。
這家渣土公司的規(guī)模很大,幾乎壟斷了寧海的渣土市場。
武門慶這人占著姐夫是縣委辦主任,平時耀武揚威,目中無人,趾高氣揚,不可一世,無法無天······
尤其是對女人,只要是武門慶看上的女人,沒有一個能逃脫他的魔爪。